政府采购品牌管理办法

作者:南戈 |

政府采购品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根据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品牌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我省实际工作需要制定的,旨在加强政府采购品牌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促进了我省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

目的和原则

(一)目的

本办法旨在加强政府采购品牌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为推进我省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的采购水平,促进了我省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

(二)原则

1. 依法治理,合规采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确保采购活动依法进行。

2. 公平竞争,统一采购。遵循公平竞争原则,确保采购活动的市场性和竞争性,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

3. 集中采购,统一管理。加强集中采购工作,提高采购集中度,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4. 规范操作,严密监督。规范采购程序,加强采购监管,确保采购活动的规范性和严密性。

5. 服务指导,创新发展。加强政策指导,创新发展模式,推动政府采购品牌管理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适用范围和对象

政府采购品牌管理办法 图2

政府采购品牌管理办法 图2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

采购人是指承担政府采购项目的单位,包括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事业单位。

(二)供应商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企业、社会组织或其他机构。

采购方式和程序

(一)采购方式

1. 集中采购。采购人应当优先选择集中采购方式,集中采购应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集中采购的规定执行。

2. 竞争性谈判。采购人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时,应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至少3家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的评审。

3. 竞争性谈判(竞争性采购)。采购人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时,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采购)方式,邀请至少3家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的评审,也可以邀请本省以外的供应商参与。

4. 单一来源采购。采购人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时,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择本省以外的供应商。

(二)采购程序

1. 采购需求。采购人应当编制采购需求,明确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用途、数量、质量标准、交货期限、合同金额等。

2. 供应商选择。采购人应按照采购程序和供应商库,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

3. 采购文件。采购人应按照采购程序和规定,编制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目录、采购需求、供应商情况、采购文件审查意见等。

4. 采购评审。采购人应组织专家对供应商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公示。

5. 签订合同。采购人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采购义务。

品牌管理要求

(一)供应商品牌

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质量管理体系,其产品、服务质量和售后服务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二)采购品牌

采购人应根据供应商品牌、产品、服务质量和售后服务等情况,综合评价供应商的综合素质,选择优秀的供应商。

(三)品牌评价

采购人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品牌评价,评价结果应作为供应商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

供应商库管理

(一)供应商库建设。采购人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供应商库,并不断更完善。

(二)供应商信息管理。采购人应加强对供应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更新,确保供应商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供应商评价。采购人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应作为供应商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

采购监管和责任追究

(一)采购监管。采购人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管,确保采购活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二)责任追究。采购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违反采购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确保采购活动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政府采购品牌管理办法旨在加强政府采购品牌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为推进我省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的采购水平,促进了我省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采购人、供应商和监管部门应严格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共同推动政府采购品牌管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政府采购品牌管理办法图1

政府采购品牌管理办法图1

政府采购品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本省实际,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提高采购品牌管理水平和质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本办法旨在加强政府采购品牌管理,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采购品牌质量和水平。

品牌管则

1. 公平竞争原则。采购人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时,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防止和纠正任何形式的垄断、排斥竞争、不正当竞争行为。

2. 效益原则。采购人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时,应综合考虑采购成本、质量、效益等因素,确保采购结果符合本省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共利益。

3. 合法合规原则。采购人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时,应严格遵守本省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采购过程合法、合规。

品牌管理职责

1. 采购人职责。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采购人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品牌管理工作,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透明和合法性。

2. 供应商职责。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品牌管理工作,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品牌竞争力。

品牌管理措施

1. 供应商管理制度。供应商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加强供应商信息采集、评估、筛选工作,确保供应商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实力。

2. 采购项目管理制度。采购人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采购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采购项目的范围、目录、程序和流程,确保采购项目的合规性和效率。

3. 采购文件管理制度。采购人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采购文件管理制度,确保采购文件的真实、完整、规范,为采购活动提供有效的支持。

4. 品牌评价管理制度。采购人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品牌评价管理制度,加强对供应商品牌评价工作,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

品牌管理监督与检查

1. 内部监督。采购人应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监察、监督机制,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

2. 外部监督。采购人应接受外部监督,加强与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透明和合法性。

法律责任与纠纷处理

1. 法律责任。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采购人非法简化采购程序、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采购的;

(2)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虚构事实、恶意竞争的;

(3)采购人、供应商串通操纵采购过程的;

(4)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2. 纠纷处理。采购人、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附则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办法由财政厅负责解释。

3.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由财政厅适时进行补充和完善。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品牌融资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