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性担保机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作者:焚心 |

融资性担保机构作为金融机构,在促进企业融资、支持实体经济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规范融资性担保机构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借款人及相关市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1.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融资性担保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以及行业规范,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与机构经营、财务状况、风险状况、业务活动等相关信息。

2. 统规范、透明。融资性担保机构应当遵循统一的信息披露格式、内容和时间节点,确保信息披露的规范性、一致性和透明度。

3. 自愿、公平、公正。融资性担保机构在进行信息披露时,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存在误导性、欺诈性或者利益输送等行为。

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

1. 机构基本信息。融资性担保机构应当披露机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成立时间、业务范围、经营许可证等相关基本信息。

2. 经营状况信息。融资性担保机构应当披露近一年来的业务收入、利润、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率、不良贷款率等经营状况信息。

3. 财务状况信息。融资性担保机构应当披露近一年来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附注。

4. 风险状况信息。融资性担保机构应当披露机构近一年来的风险状况,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等。

融资性担保机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图1

融资性担保机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图1

5. 业务活动信息。融资性担保机构应当披露近一年来的业务开展情况,包括担保业务、融资业务、投资业务、资金拆借业务等。

6. 对外担保情况。融资性担保机构应当披露对外担保的总额、对外担保余额、对外担保占比等有关信息。

7. 关联方情况。融资性担保机构应当披露与机构存在控制关系或者重大影响关系的关联方情况,包括关联方名称、关联方性质、关联方业务规模等。

信息披露的方式和时间

1. 方式和渠道。融资性担保机构应当通过、监管信息披露平台、金融机构自律组织的网站等渠道,进行信息披露。

2. 时间节点。融资性担保机构应当按照监管要求、法律法规策规定,定期进行信息披露,并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

信息披露的监督和管理

1. 监管部门的监督。监管部门应当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2. 自律组织的管理。金融机构自律组织应当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信息披露的指导和管理,提高信息披露的规范性、一致性和透明度。

3. 信用评级机构的评估。信用评级机构在评估融资性担保机构的信用状况时,应当将信息披露作为重要评价因素,对信息披露的质量和完整性进行评估。

法律责任和纠纷处理

1. 法律责任。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 纠纷处理。对于因信息披露产生的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融资性担保机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旨在规范融资性担保机构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借款人及相关市场的合法权益。融资性担保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为实体经济提供有力支持。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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