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运营委托管理协议书

作者:你是晚来风 |

协议书概述

本协议书是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由融资企业(以下简称“委托方”)与品牌运营公司(以下简称“受托方”)签订的《品牌运营委托管理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品牌运营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条文》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书旨在为双方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

协议内容

1. 委托方权利和义务

(1)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提供品牌运营相关的资料,包括品牌形象、品牌定位、品牌故事、产品信息等,以便受托方进行品牌运营工作。

(2)委托方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若因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受托方在品牌运营过程中产生损失,委托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委托方应积极与受托方沟通,对受托方在品牌运营过程中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给予充分重视,并根据受托方的建议和意见对品牌运营策略进行调整。

2. 受托方权利和义务

(1)受托方应根据委托方的要求,进行品牌运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品牌推广、品牌管理、品牌营销等。

(2)受托方应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对品牌进行有效的运营和管理,确保品牌形象、品牌定位、品牌故事等得到充分体现。

品牌运营委托管理协议书 图1

品牌运营委托管理协议书 图1

(3)受托方应保护委托方的品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对品牌形象、品牌定位、品牌故事等的保护。如因受托方原因导致委托方品牌权益受损,受托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届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约。

违约责任

1. 若双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对方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委托方未按照约定提供品牌运营相关资料,导致受托方无法进行品牌运营工作,受托方有权要求委托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未提供资料的日期至违约日期期间的委托方收益的10%。

3. 若受托方未按照约定完成品牌运营工作,导致委托方损失,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未完成工作的日期至违约日期期间的委托方收益的10%。

争议解决

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则

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届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约。

4.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由双方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修改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融资企业(盖章):

品牌运营公司(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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